2、沉降缝:
为防止建筑物各部分由于地基不均匀沉降引起房屋破坏所设置的垂直缝称为沉降缝。当一幢建筑物建造在不同土质且性质差别非常大的地基上,或建筑物相邻部分的高度、荷载和结构形式差别非常大,以及相邻墙体基础埋深相差悬殊时,为防止建筑物出现不均匀沉降,以至发生错动开裂,应在差异处设置贯通的垂直缝隙,将建筑物划分若干个可以**沉降的单独单元。沉降缝同伸缩缝的显著区别在于沉降缝是从建筑物基础到屋顶全部贯通。沉降缝宽度与地基性质和建筑高度有关沉降缝的构造与伸缩缝基本相同,但盖缝的作法,必须保证相邻两个单独单元能**沉降。在下列情况下,宜考虑设置沉降缝:
⑴ 建筑主体结构高度悬殊,重量差别过大;
⑵ 地基不均匀;
⑶ 同一建筑结构不同的单元采用不同基础形式;
⑷ 上部结构采用不同的结构形式或结构体系的交接处。
3、防震缝
防震缝是为了避免震害,可采用设置防震缝的办法,将平面和体型复杂的高层建筑,分成若干个比较规则、整齐和均匀的单独结构单元。在下列情况下,宜设防震缝:
⑴ 当建筑平面突出部分较长,而又未采取有效措施时;
⑵ 房屋有非常大错层时;
⑶ 房屋各部分结构刚度或荷载相关悬殊时;
⑷ 地基不均匀,各部分沉降相差过大时.
现行的《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对钢筋混凝土结构的防震缝较小缝宽做出规定:
⑴ 任何情况下不能小于70mm;
⑵ 框架结构建筑高度不超过15m,可采用70mm;超过15m的部分,6度、7度、8度和9度相应每增加高度5m、4m、3m和2m,宜加宽20mm;
⑶ 框架-剪力墙结构防震缝的较小缝宽按前述第⑵条规定的70%采用;剪力墙结构的防震缝较小缝宽按前述第⑵条规定的50%采用,但不能小于70mm。
三、施工缝
施工缝指的是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因设计要求或施工需要分段浇筑而在先、后浇筑的混凝土之间所形成的接缝。 施工缝并不是一种真实存在的“缝”,它只是因后浇筑混凝土超过初凝时间,而与先浇筑的混凝土之间存在一个结合面,该结合面就称之为施工缝。
因混凝土先后浇注形成的结合面容易出现各种隐患及质量问题,因此,不同的结构工程对施工缝的处理都需要慎之又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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