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变形缝,伸缩缝,防滑条,踢脚线,防尘地毯
所在地:
江苏 南京
产品价格:
32元/米(大量采购价格面议)
最小起订:
3
发布时间:
2017-08-24
有效期至:
2017-09-24
产品详细
墙身变形缝产品构造及工艺
一、变形缝装置的构造类型
内墙、顶棚变形缝按照图纸设计要求采用双列嵌平型:由铝合金基座、铝合金中心板、不锈钢滑杆和橡胶条组成,适用缝宽50~450mm。双列嵌平型的铝合金中心板是凹槽形的,槽内可嵌入石材、地砖、地毯等装饰材料,适用于干净度要求的楼地面。
吊顶采用抗震型:基本上分为两类。外墙和屋面的抗震型变形缝装置由铝合金基座、中心盖板、滑杆及抗震弹簧、橡胶条组成。适用缝宽50~450mm。当地震发生时,带有抗震弹簧装置的滑杆受力后变形,可使中心盖板沿基座的边框上升,以保护变形缝两侧建筑结构不受损坏。当受力清理后,中心盖板会自动恢复原状态。它可以承受多方向的变位,具有接缝平整、装饰效果好等特点。部分单列弹性橡胶条组成的楼地面变形缝装置只适用于缝宽50~100mm。
二、材料及技术要求
铝合金型材及铝板:采用牌号为6063-T5及6061-T6的型材,执行GB/T3880和GB/T5237-2000标准。
橡胶条:采用美国AES生产的Santoprene热塑性橡胶条。伸缩处的硬度为50°,插入铝槽处的硬度为87°,除单列平型与双列前平型的橡胶条颜色可与地面装饰材料相配外,其余橡胶条均为黑色。
橡胶条执行如下没过标准:硬度符合ASTMD 2240 比重符合ADTM 792 拉伸强度、伸长率符合ASTTMD 412 压缩变形符合ASTM 395热老化符合150C*168小时 三、施工安装
在安装之前应认真检验槽口是否符合产品安装的厚度,多余部分应凿去,缺损部分应修补。当修补部分的厚度≥50mm时,需植筋加固,确保槽口的坚固和平直度。
安装施工时,以变形缝的中心为基点,根据所选用的型号,按图集要求向两侧放样,用膨胀螺栓固定铝合金基座之前应先安装止水带和阻火带。在安装止水带时需在铝合金基座、止水带和混凝土主体结构之间分别粉刷防水基层胶。 金属盖板型变形缝装置中的不锈钢滑杆间距为500mm。 金属胀锚螺栓埋入结构层的较小高层度为40mm,塑料胀锚栓埋入结构层的较小高层度为45mm。
墙面变形缝分类:
1 :金属盖板型墙面变形缝
◎特点:可增加盖板厚度,提高承载能力,盖板自定中心,接合平整.
◎型号:(没有统一的国家标准,有公司自己定)美硕的有:MSQG(平面)型 MSQ-QG(转角)型
◎50%位移量
◎滑杆的设置确保变形装置变化
◎面板可选用铝板、不锈钢或黄铜
MSQG型(平面)
本部分第5.3条、第5.4.1.5条、第5.5条是强制性的,表2、表3、表4、表10的部分内容是强制性的,其余条款是推荐性的。
GB 5237《铝合金建筑型材》分为六部分:
——第1部分:基材
——第2部分:阳较氧化、着色型材
——第3部分:电泳涂漆型材
——第4部分:粉末喷涂型材
——第5部分:材料漆喷涂型材
——第6部分:隔热型材
本部分为GB 5237的第l部分。本部分规定的产品不能直接用于建筑物。本部分主要作为GB 5237.2、GB 5237.3、GB 5237.4、GB 5237.5的基材标准。
本部分是对GB/T 5237.1—2000的修订,本次修订将标准性质由推荐性标准修改为条款强制性标准,并将5.4.1.5条修改为“门、窗型材较小公称壁厚应不小于1.20 mm,外门、外窗用铝合金型材较小实测壁厚应分别符合GB/T 8478、GB/T 8479的规定。幕墙用铝合金型材较小实测壁厚应符合有关工程建设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本部分的附录A是规范性附录。
本部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T 5237.1—2000。
本部分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东北轻合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华南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兴发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坚美铝型材厂有限公司,佛山金兰铝厂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左宏卿、吕新宇、陈世昌、陈洪再、王来定、卢继延、张贵斌、王举荣、张中兴。
本部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5237—1985、GB/T 5237一1993(未经表面处理的型材部分)、GB/T 5237.1—2000。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未经表面处理的铝合金建筑型材的合同内容、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标志、运输、贮存。
本部分适用于建筑行业用6061、6063和6063A铝合金热挤压型材。
用途相同的热挤压管或其他行业用的热挤压型材也可参照采用本部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面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较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较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228 金属材料 室温拉伸试验方法
GB/T 3190 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
GB/T 3199 铝及铝合金加工产品 包装、标志、运输、贮存
GB/T 4330 金属维氏硬度试验
GB/T 6987(所有部分) 铝及铝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T 8478 铝合金门
GB/T 8479 铝合金窗
GB/T 16865 变形铝、镁及其合金加工制品拉伸试验用试样
GB/T 17432 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分析取样方法
YS/T 67 LD30、LD31铝合金挤压用圆铸锭
YS/T 420 铝合金韦氏硬度试验方法
YS/T 436 铝合金建筑型材图样图册
3 定义
3.1
基材 untreated profiles
基材是指表面未经处理的铝合金建筑型材。
3.2
装饰面 exposed surfaces
装饰面是指型材加工成门窗、幕墙后,仍可看得见的表面。它包括可开启窗、通风口、门或板等,处于开启和关闭状态时,可以见到的表面。
4 订购单(或合同)内容
订购本标准所列材料的订购单(或合同)应包括下列内容:
a) 产品名称;
b) 牌号、状态;
c) 规格;
d) 尺寸允许偏差精度等级;
e) 本标准编号;
f) 其他特殊要求。
5 要求
5.1 产品分类
5.1.1 牌号、状态
产品的牌号、状态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合得奖号 |
供应状态 |
6061 |
T4、T6 |
6063、6063A |
T5、T6 |
注:以其他 号、状态订货时,由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 |
5.1.2 规格
建筑型材的横截面规格应符合YS/T 436的规定或以供需双方签订的技术图样确定,且由供方给与命名;建筑型材的长度由供需双方商定,并在合同中注明。
5.1.3 标记示例
产品的标记按产品名称、合得奖号、供应状态、规格(由型材的代号与定尺长度两部分组成)和标准号的顺序表示。标记示例如下:
用6063合金制造的,供应状态为T5,型材代号为421001,定尺长度为6 000 mm的外窗用铝型材,标记为:
外窗型材G063-TS 421001X6 000 GB 5237.1——2004
5.2 铸锭质量
挤压型材所用的铸锭质量应符合YS/T 67 关于“均匀化状态”铸锭的规定。
5.3 化学成分
6061、6063、6063A型材的化学成分应符合GB/T 3190 的规定。
5.4 尺寸允许偏差
5.4.1 型材的横截面尺寸允许偏差
5.4.1.1 型材横截面尺寸的允许偏差分普通级、高精级和非常高精级,分别符合表2、表3、表4的规定。表2、表3、表4的使用说明见附录A。
5.4.1.2 型材的横截面尺寸允许偏差等级由供需双方商定,但采用6063、6063A铝合金的型材,对有装配关系的尺寸,其允许偏差应选用高精级或非常高精级。
5.4.1.3 尺寸允许偏差为高精级和非常高精级时,其允许偏差值应在产品图样中注明,图样中不注明允许偏差值,但可以直接测量的部位的尺寸,其允许偏差按普通级执行。
5.4.1.4 横截面中壁厚名义尺寸及允许偏差相同的各个面的壁厚差应不大于相应的壁厚公差之半。
5.4.1.5 门、窗型材较小公称壁厚应不小于1.20 mm,外门、外窗用铝合金型材较小实测壁厚应分别符合GB/T 8478、GB/T 8479的规定。幕墙用铝合金型材较小实测壁厚应符合有关工程建设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5.4.1.6 经供需双方商定、可供部分尺寸精度高于非常高精级的型材,其允许偏差应在合同或图样中注明。
表2
序号 |
指定部位尺寸/mm |
允许偏差(±)/mm |
|||||||
金属实体不小于75%的部位尺寸 |
空间大于25%,即金属实体小于75%的所有部位尺寸 |
||||||||
3栏以外的所有尺寸 |
空心型材a包围面积不小于70mm2时的壁厚 |
测量点与基准边的距离L |
|||||||
>6 ~15 |
>15~30 |
>30~60 |
>60~100 |
>100~150 |
>150~200 |
||||
1栏 |
2栏 |
3栏 |
4栏 |
5栏 |
6栏 |
7栏 |
8栏 |
9栏 |
|
1 |
≤1.00 |
0.13 |
0.18 |
0.18 |
— |
— |
— |
— |
— |
2 |
>1.00~2.00 |
0.15 |
0.23 |
0.22 |
0.26 |
— |
— |
— |
— |
3 |
>2.00~3.00 |
0.18 |
0.28 |
0.26 |
0.30 |
— |
— |
— |
— |
4 |
>3.00~4.00 |
0.20 |
0.38 |
0.30 |
0.35 |
0.42 |
— |
— |
— |
5 |
>4.00~6.00 |
0.23 |
0. 3 |
0.35 |
0.40 |
0.47 |
— |
— |
— |
6 |
>6.00~12.00 |
0.25 |
0.75 |
0.41 |
0.46 |
0.52 |
0.56 |
— |
— |
7 |
>12.00~19.00 |
0.29 |
— |
0.47 |
0.52 |
0.58 |
0.62 |
— |
— |
8 |
>19.00~25.00 |
0.32 |
— |
0.53 |
0.58 |
0.63 |
0.71 |
0.83 |
— |
9 |
>25.00~38.00 |
0.38 |
— |
0.61 |
0.66 |
0.75 |
0.84 |
0.95 |
— |
10 |
>38.00~50.00 |
0.45 |
— |
0.70 |
0.75 |
0. 9 |
1.01 |
1.14 |
1.34 |
11 |
>50.00~100.00 |
0.77 |
— |
0.98 |
1.09 |
1.36 |
1.58 |
1.87 |
2.17 |
12 |
>100.00~150.00 |
1.08 |
— |
1.31 |
1.44 |
1.82 |
2.19 |
2.60 |
3.00 |
13 |
>150.00~200.00 |
1.41 |
— |
1.59 |
1.89 |
2.34 |
2.76 |
3.33 |
3.83 |
14 |
>200.00~250.00 |
1.74 |
— |
1.87 |
2.14 |
2.87 |
3.38 |
3.99 |
4.61 |
注:表中指定部位尺寸为1.20mm~2.00mm的型材壁厚 差要求是强制性的。 |
|||||||||
a 除另有说明,本标准提到的空心型材包括通孔未完全封闭且空心部分面积大于开口宽度平方数2倍的型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