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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冶炼工艺炉炉壳用钢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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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冶炼工艺炉炉壳用钢板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钢铁冶炼工艺炉炉壳用钢板的订货内容、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等。

本标准适用于高炉、热风炉的壳体(含高炉上升管、下降管、三通管或球节点、除尘器)及炼钢转炉、电炉壳体用厚度不大于100mm的钢板(以下简称钢板)。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较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是必不可。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较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2 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 223.5 钢铁 酸溶硅和全硅含量的测定 还原型硅钼酸盐分光光度法

GB/T 223.9 钢铁及合金 铝含量的测定 铬天青S分光光度法

GB/T 22.12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物质材料分离-二苯碳酰二肼光度法测定铬量

GB/T 223.14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钽试剂萃取光度法测定钒含量

GB/T 223.16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变色酸光度法测定钛量

GB/T 223.19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新亚铜灵-****萃取光度法测定铜量

GB/T 223.23钢铁及合金 镍含量的测定 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

GB/T 223.26钢铁及合金 钼含量的测定 氰酸盐分光光度法

GB/T 223.37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蒸馏分离-靛酚蓝光度法测定氮量

GB/T 22340钢铁及合金 铌含量的测定 氯磺酚S分光光度法

GB/T 223.62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乙酸丁酯萃取光度法测定磷量

GB/T 223.63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高碘酸钠(钾)光度法测定锰量

GB/T 223.67钢铁及合金 硫含量的测定 次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GB/T 223.69钢铁及合金 碳含量的测定 管式炉内燃烧后气体容量法

GB/T 228.1 金属材料 拉伸试验 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

GB/T 229 金属材料 夏比摆锤冲击试验方法

GB/T 232 金属材料 弯曲试验方法

GB/T 247 钢板和钢带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

GB/T 2975 钢及钢产品 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

GB/T 4336 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 火花源原子发射光谱分析方法(常规法)

GB/T 5313 厚度方向性能钢板

GB/T 17505 钢及钢产品交货一般技术要求

GB/T 20066 钢和铁 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

GB/T 20125    低合金钢 多元素含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

YB/T 081 冶金技术标准的数值修约与检测数值的判定原则

 

 

3 牌号表示方法

钢的牌号由代表屈服强度的汉语拼音字母、屈服强度数值、炉壳的汉语拼音首字母三个部分组成

 

Q-规定较小屈服强度的字汉语拼音的重要地位字母;

345-屈服强度数值,单位为兆帕(MPa);

LK-“炉壳两字汉语拼音的重要地位字母。

4 订货内容

订货时用户需提供以下信息:

a)本标准号;

b)牌号;

c)重量;

d)规格尺寸;

e)表面状态;

f)交货状态;

g)特殊要求。

5 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钢板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709的规定。

6 技术要求

6.1 牌号和化学成分

6.1.1 钢板的牌号和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表1的规定。其碳当量较大值应符合表2的规定。

 

 

1

牌号

化学成分(质量分数)/%

C

Si

Mn

P

S

Ni

Cr

Cu

Nb

V

Ti

Mo

Na

Als

不大于

不小于

Q245LK

0.18

0.50

1.50

0.025

0.015

0.25

0.25

0.35

0.040

0.05

0.035

0.60

0.008

0.010

Q275LK

0.18

0.55

1.60

0.025

0.015

0.25

0.35

0.35

0.040

0.15

0.035

0.60

0.008

0.010

Q325LK

0.18

0.55

1.60

0.025

0.015

0.25

0.25

0.35

0.040

0.15

0.035

0.60

0.008

0.010

Q345LK

0.18

0.50

1.70

0.025

0.015

0.50

0.30

0.30

0.070

0.15

0.020

0.60

0.012

0.015

Q390LK

0.20

0.50

1.70

0.025

0.015

0.50

0.30

0.30

0.070

0.20

0.020

0.60

0.012

0.015

a

钢中加入AI、Nb、V、Ti等具有固氮作用的合金元素,N元素含量可到不大于0.012%。

2

牌号

碳当量(质量分数)/%

Q245LK

≤0.40

Q275LK、Q325LK、Q345LK、Q390LK

≤0.45

a 碳当量计算公式:CEV=C+ / 5 Ni Cu

Cr Mo V

15

根据需要,可用焊接裂纹敏感性指数P.代替碳当量,其值由供需双方协议确定。焊接裂纹敏感性指数计算公

式:

Pam=C 3 /0 / n 8/ 0/0 1/1 5B

8

0

碳当量也可经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为改善钢的性能,可添加表1之外的其他微量合金元素。       YB/T 4281-2012

61.3 钢板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222的规定。

62 冶炼方法

钢由氧气转炉或电炉冶炼,并应进行炉外精炼。

6.3 交货状态

Q245LK钢板热轧状态交货外,其他牌号钢板均正火状态交货。64 力学和工艺性能

钢板的力学性能应符合表3的规定。

 

3

板厚

t/mm

拉伸试验

夏比V型冲击试验

180°弯曲试验

a-板厚

d-弯芯直径

上屈服强度b

ReH/MPa

抗拉强度

Rm/MPa

断后伸长率

A/%

冲击吸收能量

KV2/J

Q245LK

≤16

≥245

400~510

≥23

0℃

≥47

d=2a

>16~40

≥235

≥23

>40

≥215

≥23

Q275LK

26

≥275

470~570

≥21

0℃

≥47

d=2a

>16~40

≥275

≥21

>40

≥275

≥21

Q325LK

≤16

≥325

490~610

≥20

0℃

≥47

d=2a

>16~40

≥315

≥20

>40

≥295

≥21

Q345LK

≤16

≥345

470~630

≥21

-20℃

≥34

d=2a

>16~40

≥335

≥21

d=3a

>40~63

≥325

≥20

>63~80

≥315

≥20

>80

≥305

≥20

Q390LK

≤16

≥390

490~650

≥20

-20℃

≥34

d=2a

>16~40

≥370

≥20

d=3a

>40~63

≥350

≥19

>63~80

≥330

≥19

>80

≥330

≥19

拉伸、弯曲试验取横向试样。

当屈服不明显时,可测量Rpo.z代替上屈服强度。

冲击试验取纵向试样。

6.4.2 夏比(V型)冲击试验8,4,2,1钢材的夏比(V型)冲击试验的试验温度和冲击吸收能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

8.4.2,2 厚度不小于6mm的钢板应做冲击试验,冲击试样尺寸取10mmx10mmx55mm标准试样;当射材不足以制取标准试样时,应采用10mmx7.5mmx55mm10mmx5mmx55mm小尺寸试样,冲击吸收能量应分别为不小于表3规定值的75%或50%,优先采用较大尺寸试样。

6.4.2.3 钢板的冲击试验结果按一组3个试样的算术平均值进行计算,允许其中有1个试验值低于规定值,但不应低于规定值的70%,否则,应从同一抽样产品上再取3个试样进行试验,先后6个试样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不得低于规定值,允许有2个试样的试验结果低于规定值,但其中低于规定值70%的试样只允许有一个。

6.4.3 当需方要求时,应做弯曲检验。试验应符合表3的规定,弯曲试验后,试样外侧不应有裂纹。

6.5 表面质量

6.5.1 钢板表面不应有裂纹、气泡、结疤、夹杂、折叠和压人的氧化铁皮等有害缺陷。钢板不应有分层。

6.5.2 钢板表面允许存在不妨碍检查表面缺陷的薄层氧化铁皮、铁锈、由于压人氧化铁皮脱落所引起的不显著的粗糙、划痕等局部缺陷,但高层度应不大于钢板厚度公差之半,并应保证钢板厚度的较小值。

6.5.3 钢板表面存在有害缺陷时,允许用修磨方法清除。修磨处应平滑过渡,并应保证钢板厚度的较小值。

6.6 特殊要求

6.6.1 根据供需双方协议,钢板可进行无损检验,其检验标准和级别应在协议或合同中明确。

6.6.2 根据供需双方协议,可按本标准订购具有厚度方向性能要求或其他检验项目要求的钢板,钢板厚度方向断面收缩率应符合GBT 5313的规定。

6.6.3 根据供需双方协议,钢板可进行其他项目的检验。

7 试验方法

钢板的检验项目、取样数量、取样方法和试验方法应符合表4的规定。

 

4

序号

检验项目

取样数量(个)

取样方法

试验方法

1

化学成分(熔炼分析)

1/炉

GB/T 20066

GB/T 223、GB/T4336、GB/T 20125

2

拉伸试验

1/批

GB/T 2975

GB/T 228.1

3

弯曲试验

1/批

GB/T 2975

GB/T 232

4

冲击试验

3/批

GB/T 2975,8.3

GB/T 229

5

Z向钢厚度方向断面收缩率

3/批

GB/T 5313

GB/T 5313

6

无损检验

逐张/逐件

-

协商

7

表面质量

逐张/逐件

-

目视及测量

8

尺寸、外形

逐张/逐件

-

合适的量具

8 检验规则

8.1 检查和验收

收。

钢板的检查和验收由供方进行,需方有权对本标准或合同中所规定的任一检验项目进行检查和验

8.2 组批规则

钢板应成批验收。每批应由同一牌号、同一炉号、同一规格、同一轧制制度或同一热处理制度的钢板组成,每批重量不大于60t。对于Z向钢的组批,应符合GBT 5313的规定。

8.3 取样部位

冲击试验试样应在每一批中任一钢板上制取。当钢板厚度不大于40mm时,冲击试样应为近表面试释,试样边缘距一个轧制面小于2mm,当钢板厚度大于40mm时,试样轴线应位于钢版/4座度处或是

量接近此位置。缺口应垂直于原轧制面。

8.4 复验与判定规则

复验与判定应符合GBT 17505的规定。

8.5

力学性能和化学成分试验结果的修约

除非在合同或订单有定,当修级评定试监结果是否符合规定值,所给出力学性能和化学成分

验结果应修约到与规定值的数位相共评定试验结果是有B081的规定。碳当较应先按公式计

算后修约。

9 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钢板的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应符合GBT 247的规定。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牌号对照表

本标准与国内外牌号对照参见表A1

A1

标准号

本标准

JIS G 3106--2008

GB/T 700-2006

GB/T 159

牌号

Q245LK

Q275LK

Q325LK

Q345LK

Q390LK

SM400B、SM400C

-

SM490B、SM490C

SM490YB

Q235

Q275

-

-

-

1-2

-

-

-

Q345

Q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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