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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物减排计划
针对2025年大气污染物排放现状,制定本大气污染物减排计划,确保减排工作有序推进、落地,助力低碳可持续发展。
一、2025年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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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污染因子 |
排放量(吨) |
污染物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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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氮氧化合物 |
3.277 |
天然气燃烧 |
|
2 |
二氧化硫 |
0 |
天然气燃烧 |
|
3 |
颗粒物 |
1.011 |
粉尘 |
二、减排目标
以“可持续生产、绿色低碳”为核心导向,结合《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中氮氧化物减排要求,立足我单位排放现状,坚持“源头管控、过程治理、末端强化”的原则,制定分阶段、可量化的减排目标,确保减排工作与生产经营协同推进,助力实现区域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一)总体目标
1. 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始终符合国家、山东省地方排放标准及ASI认证相关要求,无超标排放、无偷排漏排现象;
2. 到2026年底,氮氧化合物排放量较2025年下降2%以上,颗粒物排放量较2025年下降2%以上,二氧化硫持续保持零排放;
3. 建立完善的大气污染物减排管控体系、监测体系和应急体系,实现污染物排放全流程可追溯、可管控,满足ASI认证对环境管理的各项考核要求;
4. 推动生产工艺绿色升级,优化能源结构,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助力实现铝行业低碳可持续发展目标。
三、减排原则
合规性原则: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等法律法规及山东省地方标准,贴合ASI认证环境管理要求,确保减排工作合法、合规、有序;
源头管控原则:优先从生产工艺、能源使用等源头减少污染物产生,避免“先污染后治理”,推动生产过程绿色化、清洁化,契合ASI认证“负责任生产”理念;
可行性原则:结合我单位生产规模、工艺特点(铝型材加工)和现有治理水平,制定科学、可落地的减排措施,避免盲目投入,确保措施可执行、效果可验证;
持续改进原则:定期对减排工作开展评估,根据生产调整、政策更新及ASI认证要求,及时优化减排方案,持续提升减排成效,实现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
全员参与原则:明确各部门、各岗位减排职责,开展环保培训,提升全员环保意识,推动全员参与减排工作,确保减排措施落地到每一个生产环节。
四、主要减排措施
结合我单位污染物排放源特点(抛丸工序等),针对性制定源头减排、过程管控、末端治理、无组织排放管控等措施,确保减排目标达成,满足ASI认证要求。
(一)源头减排措施
优化能源结构:严格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能源清洁化要求,持续推广使用清洁能源(电力、天然气等),杜绝使用煤炭、高硫燃料、石油焦等污染性燃料,进一步巩固二氧化硫零排放成果;对现有工业炉窑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改造,逐步淘汰高污染燃料使用,降低氮氧化合物产生量。
生产工艺升级:针对抛丸、加热等重点排污工序,优化生产工艺参数,减少生产过程中颗粒物、氮氧化合物的产生;对抛丸工序进行密闭改造,减少扬尘污染
物料管控优化:对生产所需原料、辅料进行严格筛选,优先选用低污染、低排放的原料,减少污染物带入,避免物料洒落、扬尘,从源头减少颗粒物排放。
(二)过程管控措施
规范生产操作:制定各生产工序的环保操作规程,明确废气排放控制要求,对操作人员进行专项培训,确保严格按照规程操作;优化生产调度,避免生产负荷过高导致污染物超标排放,确保生产过程与环保治理同步推进。
强化设备维护:建立废气处理设施、生产设备定期维护、检修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每月对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全面排查、维护,及时更换损坏部件,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处理效率达标;重点检查工业炉窑密封性能,减少废气泄漏,提升治理效能。
严控无组织排放:落实《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无组织排放管控要求,对抛丸车间、物料堆放区、危废暂存间等重点区域进行防风抑尘设施;物料装卸、转运过程中,减少扬尘;定期对厂区道路、物料堆放区进行洒水清扫,抑制扬尘污染。
五、保障措施
组织保障:成立以企业负责人为组长,生产、环保、技术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减排工作小组,统筹协调减排工作,解决减排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明确各部门、各岗位减排职责,确保各项措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
资金保障:合理安排减排资金,专项用于废气处理设施升级改造、生产工艺优化、环保培训、监测设备维护、应急物资配备等,确保减排工作顺利推进;建立资金使用台账,规范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减排投入到位。
技术保障:加强与环保技术服务机构、行业标杆企业的合作,引进先进的减排技术、设备和管理经验,优化减排方案;安排技术人员负责减排技术指导,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技术难题,确保减排措施科学、有效。
监督保障:建立减排监督检查机制,减排工作小组每月对减排措施落实情况、设施运行情况、台账记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落实减排措施、违规操作、台账不规范的部门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接受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整改反馈问题;主动对接ASI认证审核要求,确保减排工作符合认证标准。
六、减排效果预测与评估
(一)效果预测
通过本计划各项减排措施的落实,预计到2026年底,我单位大气污染物排放将实现显著下降:氮氧化合物排放量较2025年下降2%左右,颗粒物排放量较2025年下降2%左右,二氧化硫持续保持零排放;废气排放浓度均符合国家、山东省地方排放标准及ASI认证要求,无超标排放现象;无组织排放得到有效管控,厂区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实现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双赢,助力铝行业绿色可持续发展。
(二)评估机制
1. 日常评估:每月对废气监测数据、设施运行情况、减排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梳理,评估减排效果,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2. 季度评估:每季度开展一次全面评估,对照分阶段减排目标,分析减排工作进展,优化减排措施,确保目标达成;
3. 年度评估:每年年底开展一次年度评估,总结减排工作成效,查找存在的不足,结合下一年度生产计划、政策要求,制定下一年度大气污染物减排计划。
水污染物减排计划
一、计划总则
1.1 编制目的:为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铝型材表面处理污水控制与处理技术指南》等相关法规、标准及管理要求,践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理念,结合本公司铝型材生产实际,减少水污染物向水体排放及其不利影响,明确减排目标、措施及责任,确保减排工作有序推进、落地,履行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助力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制定本计划。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准则》;
《铝型材表面处理污水控制与处理技术指南》(团体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
《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 599-2021);
山东省水污染防治相关地方标准及政策要求;
本公司《水污染排放管理程序》及2025年水污染物排放量化数据;
本公司生产工艺现状、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及环保管理要求。
1.3 适用范围:本计划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水污染物减排相关活动,包括减排目标落实、减排措施实施、减排效果监测、计划复审及公开披露等,覆盖生产、环保、设备、技术等所有相关部门、岗位及第三方合作单位。
1.4 核心原则:坚持“源头减量、过程严控、末端提质、长效管理”的核心原则,结合铝型材生产工序特点,优先采用环保工艺和先进技术,兼顾减排效果与生产实际,确保减排计划科学可行、合规可控、持续有效。
二、减排基准与目标
2.1 减排基准:以本公司2025年水污染物排放量为核心基准,在此基础上逐年按0.5%下降
2.2 分阶段减排目标
2.2.1 短期目标(2026-2027年):以2025年排放量为基准,各排放数据以0.5%的下降幅度.逐年下降,提升废水回用率至80%以上,确保所有水污染物排放浓度优于相关标准要求,无超标排放现象。
2.2.2 中期目标(2028-2030年):在短期目标基础上,持续优化减排措施,实现各项排放量较2025年下降2%以上,废水回用率提升至85%以上,形成成熟的减排管理模式,实现水污染物排放持续稳定达标。
2.2.3 长期目标(2031年及以后):深化减排工作,推动生产工艺全面清洁化,实现排放量较2025年下降3%以上;废水回用率提升至90%以上,打造铝型材行业水污染物减排标杆,实现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
三、主要减排措施
3.1 源头减排措施(核心重点)
工艺优化:全面推广无镍封孔等环保工艺,彻底从源头控制铬、镍等重金属污染物产生;优化脱脂、碱蚀、酸洗等工序工艺参数,减少反应过程中污染物生成量,降低废水污染物浓度。
原辅料管控:建立原辅料采购环保审核机制,优先选用低污染、低含杂、易降解的脱脂剂、清洗剂、封孔剂等原料,严禁使用高污染、高含重金属的原辅料;加强原辅料储存、使用管理,避免泄漏导致水污染。
节水减污:推广节水生产模式,优化生产用水流程,采用逆流清洗、循环用水等方式,减少生产用水总量,降低吨生产的耗水量;减少废水产生量,从源头降低污染物排放负荷。
3.2 技术减排措施
污水处理设施升级:对现有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采用“物化 RO 二级反渗透”深度处理工艺,提升COD、悬浮物、石油类等污染物的去除效率;
废水回用系统优化:扩大废水回用范围,将处理达标的废水用于生产清洗、厂区绿化、道路洒水等,提升废水回用率;定期维护废水回用设备,确保回用系统稳定运行,减少外排水量。
监测技术提升:定期校准水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可追溯;引进先进的监测技术,实现生产废水各环节污染物浓度实时监测,及时发现异常并采取整改措施。
3.3 管理减排措施
过程管控:严格落实废水分类收集、单独处理要求,、含镍废水、综合废水、清洗废水严格分管道输送、分设施处理,严禁混排混放;生产车间废水收集管道实行密闭铺设,各产污工序设置专用废水收集槽,杜绝废水跑、冒、滴、漏。
设施运维:建立污水处理设施常态化运维机制,设备管理部门每月对污水处理设施、废水收集管道、回用设备等进行全面排查、维护、检修,及时更换损坏的滤料、药剂,确保设施稳定高效运行;严禁擅自停运污水处理设施,确保污水处理设施与产污设备同步启动、同步运行、同步停止。
台账管理:建立健全减排台账,详细记录减排措施落实情况、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数据、废水回用情况、污染物排放数据等,实行电子台账与纸质台账双重管理,留存期限不少于5年,确保减排过程可追溯。
人员管理:定期开展水污染物减排相关培训,提升员工环保意识和操作技能,重点培训无铬钝化、无镍封孔工艺及污水处理设施操作规范;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专项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实施步骤与责任分工
4.1 实施步骤
启动阶段(2026年1-3月):成立减排工作专项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完成现有生产工艺、污水处理设施的全面排查,梳理减排薄弱环节;细化减排措施,明确实施时限和具体要求;开展全员减排培训,宣贯本计划。
推进阶段(2026年4月-2027年12月):全面落实各项减排措施,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升级、废水回用系统优化等重点工作;每月跟踪减排进度,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每季度开展减排效果评估,调整优化减排措施;确保短期减排目标如期完成。
巩固阶段(2028年1月-2030年12月):总结前期减排经验,完善减排管理机制;持续优化生产工艺和污水处理技术,深化源头减排和技术减排;定期开展减排效果复盘,确保中期减排目标落地;推动减排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提升阶段(2031年及以后):对标行业先进水平,引进更先进的减排技术和管理经验;进一步降低水污染物排放量,提升废水回用率;打造减排标杆,实现长期减排目标,助力“无废企业”建设。
4.2 责任分工
安环部:牵头负责本计划的制定、修订、宣贯及整体推进;负责减排目标分解、进度跟踪、效果评估;组织开展水污染物排放监测、量化及公开披露工作;排查减排隐患,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对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落实相关管理要求。
生产部门:严格落实生产环节减排措施,优化清洗工序,减少废水产生量;规范废水分类收集,严禁混排;负责本部门作业区域减排措施的落实,及时上报设施异常及污染隐患;配合安环部开展减排效果评估。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污水处理设施、废水回用设备、在线监测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校准,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负责废水收集管道的维护,减少废水泄漏;配合完成设施升级改造工作,建立设施运维台账。
技术部门:负责提供减排技术支持,优化生产工艺和污水处理工艺;研发或引进先进的减排技术,推动无铬钝化、无镍封孔等环保工艺落地;配合开展减排效果评估,解决减排过程中的技术难题。
行政部门:负责减排相关培训、宣传工作;负责环保物资、污水处理药剂的采购、储备;协助安环部开展公开披露工作;负责生活污水减排管控。
各生产岗位:严格遵守本计划及岗位操作规程,规范作业,落实本岗位减排措施;及时发现并上报减排相关异常情况,配合开展减排工作。
五、监测与评估
5.1 监测要求:安环部牵头,结合第三方检测报告,每月对水污染物排放量、排放浓度进行监测;重点监测COD、石油类、总镍、悬浮物等污染因子,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可追溯。
5.2 评估机制:每季度开展一次减排效果评估,对照减排目标,分析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调整优化减排方案;每年开展一次年度减排总结评估,全面梳理年度减排工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为下一年度减排工作提供依据;中期、长期目标到期后,开展专项评估,确保目标如期完成。
六、计划复审
6.1 常规复审:至少每五年对本计划进行一次全面复审,由安环部牵头,联合生产、设备、技术等相关部门,结合年度减排数据、法规标准更新、生产实际变动、污水处理技术发展等情况,对本计划进行修订完善,确保计划贴合实际、符合要求。
6.2 专项复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立即对本计划进行审查和修订:
出现任何超过内部或外部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后;
企业生产工艺、设备、生产规模、原辅料使用、产污工序等发生变动,导致水污染物排放的实质性风险发生变化时;
国家、山东省相关水污染防治法规、标准更新,或《铝型材表面处理污水控制与处理技术指南》修订,导致本计划不符合相关要求时;
本计划实施过程中,发现控制措施存在缺陷、减排效果未达到预期,或出现废水泄漏、超标排放等问题时;
污水处理技术出现重大突破,可显著提升减排效果时。
七、公开披露
7.1 披露内容:本计划最新版本及年度减排实施情况,包括减排目标、减排措施、实施进度、减排效果、监测数据、复审情况等,重点说明无铬钝化、无镍封孔等环保工艺的落实情况及减排成效。
7.2 披露方式:由安环部负责,通过企业官网、厂区公示栏等公开渠道进行披露,确保公众、相关组织能够便捷获取计划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和相关部门核查。
7.3 披露要求:披露信息需真实、准确、完整、通俗易懂,不得隐瞒、篡改相关数据及情况;及时更新披露内容,确保披露信息为最新版本;年度减排总结评估完成后,及时披露年度减排成效。
八、保障措施
8.1 组织保障:成立减排工作专项小组,由公司管理层牵头,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统筹推进减排工作,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减排计划有序推进。
8.2 资金保障:设立专项减排资金,用于污水处理设施升级、减排技术引进、应急物资采购、培训宣传等,确保各项减排措施顺利实施;合理安排资金使用,加强资金管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8.3 技术保障:加强与环保技术服务机构、行业标杆企业的合作,引进先进的减排技术和管理经验;技术部门持续开展减排技术研发,优化生产工艺和污水处理工艺,为减排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8.4 考核保障:将减排工作纳入各部门、各岗位绩效考核,安环部定期对各部门、各岗位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减排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减排成效显著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未落实减排要求、未完成减排目标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责令限期整改。
8.5 应急保障:完善水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充足的应急物资,每半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提升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防范减排过程中因设施故障、废水泄漏等导致的污染风险,确保减排工作安全可控。
九、附则
9.1 本计划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安环部负责解释。
9.2 本计划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山东省相关环保法规、《铝型材表面处理污水控制与处理技术指南》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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